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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市场供应、消费安全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运行处 发布时间:2006-4-25 15:56:48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重点监测企业:
    2006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居民消费安全,引导和扩大城乡居民科学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市场供应、消费安全和运行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居民消费安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供应工作,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市场供应和消费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和安全。
    二、周密部署,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加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市场供应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要积极帮助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组织优质适销货源,严把商品质量关,保证节日市场商品品种丰富和品质安全,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三、加强监管,杜绝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各地要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大力营造“诚信兴商”氛围和环境。尤其要加强对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管理和肉食品市场监管,打击一切不法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安全肉。
    四、认真履责,高度重视黄金周市场监测工作。黄金周监测是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常规工作,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各地、各监测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高度重视黄金周市场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节日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明确带班领导,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销售情况每日快报》及时报送。
    1、请各市、各监测单位于4月28日前,将本地本单位节日值班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姓名、电话、手机号码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联系人:齐美发,联系电话:0551-2831499,传真:0551-2831379),省商务厅将于5月1~7日安排专人值班。
    2、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内容,主要包括:2006年5月1日-7日所在市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情况、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客流情况和商品市场运行特点(包括商品供求状况、促销措施、销售总额、消费热点、节日市场秩序情况)等,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请于5月7日10:00前,将所在市“五一”黄金周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材料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5月7日当日销售额可进行有依据的推测。
    3、商务部于2006年5月1日-7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节后自动恢复周报制度。请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信息。
    4、“五一”黄金周省级监测的样本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在2006年5月1日-7日每日18:00前上报《“五一”黄金周期间销售情况每日快报》。5月6日在报送当天信息的同时,并报5月7日预测数据。报送方法:请在省商务厅网站(网址:
http://www.ahbofcom.gov.cn/)点击安徽省城乡市场信息监测直报系统后再点击黄金周市场信息监测系统,输入编码和密码,填报相关信息。
    商务部于2006年“五一”黄金周正式启动黄金周市场信息网上报送制度,请各重点监测样本企业(名单见附件2)在5月7日10:00前,登录省商务厅网站,点击安徽省城乡市场信息监测直报系统中的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输入该系统的编码和密码,报送黄金周市场信息报送表5月1-6日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
1:“五一”黄金周市场信息省级监测单位名单
          2:报送黄金周市场信息报送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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